资讯
专业(118种考试)
各省动态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政策解析 > 正文
护师执业注册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1/11/22 字体:

 护师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更多考试信息,尽在医学全在线论坛

相关文章
2015年主管护师讲义:甲状腺全切术心理护理
2011年内蒙古疾病控制主治医师合格分数线及
2013公共卫生中级考试模拟试题精选(7)
2015结核病主治医师考试大纲-专业知识
泌尿系肿瘤的放射学诊断报告书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