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应考人员按要求准备办理证书所需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市卫生局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市直及驻青各单位的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各区、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合格人员的证书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办理。
二、办证时间、地点
各主管部门汇总办证材料后统一到青岛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办理时间:2016年1月4日-1月23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的,每周二、周四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证书统一办理时,请提前三天,将《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传真或发邮件至考试中心。传真电话:82657691,邮箱地址:qdrskszx@163.com。
办理地点: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服务大厅(415室)
三、办证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
2、2015年度的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原件;
3、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
4、《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此表由主管单位填写);
5、主管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注意事项
(一)填表说明见青岛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二)单位意见及有关主管部门意见需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人事档案存放地)盖章,领取证书时需完整加盖两个公章。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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