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考者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二)2016年临床医学等部分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其他专业继续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考试。
(三)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并提交成绩单。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五)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须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满2年。
(六)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考试。
(七)对未列入考试科目的的藏(蒙)医、药专业,报名时间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步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注:不需网上报名)。
(八)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仍实行两年一个周期即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省内合格成绩不实行两年滚动。
更多卫生资格考试信息
在线题库: 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题库在线下载>>
编辑推荐: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政策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