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肓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市区民营医院: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发[2016]6号)精神,现就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把好报考材料审核关。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原件和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确认和上交材料时间:
(一)确认时间: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市区民营医院于201年1月27日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审核确认;各皂(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肓局以及局直属单位报名点于2016年1月29日前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二)报名点上交材料时间(集中会审):
1、清远市中医院、清远市妇幼保谜院、清远市人民医院(2月1日)
2、佛冈县、阳山皂(2月2日上午);清新区、清城区(2月2日下午)
3、连山县、连南皂、连州市(2月3日上午);英德市(2月3日下午)
请各报名点按以上时间统一在当天上午9点,下午二点半前将报名相关材料送我局进行集中审核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三)确认和上交材料地点:清远市新城清远大厦11楼市卫计局1108室,联系人:张惠芳,电话:3361495。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用后续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有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士级资格证或执助资格证复印件。
2、报名点雷打印报名人员名册一份(同时报电子版),送审材料要按名册顺序(中级、师级、士级)排列。
3、个人材料装订顺序:由拫表—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聘书—相片页(粘贴近半年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相片2张)—确认表。
4、报考工作单位名称要与本单位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为方便成绩单、证件发放,民营医疗机构在报名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中注明县(市、区)。
5、各报名点对报考人员上传和提交的相片要严格按考生相片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核。
照片的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辩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如有问题请与我局人教科冯顺友联系,电话:3384230。
附件:《关于做好2016年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发[2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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