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人才发〔2016〕10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考试管理机构:为继续做好2016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服务工作,结合相关考区需求,我中心定于2016年5月14、15日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卫生管理等专业提供考试服务。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考试专业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15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52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17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172 |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173 |
医院管理(中级) |
(二)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4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5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6年2月18日-3月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各考点、报名点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月19曰-3月2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持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缴费方式收缴考试费。采用网上支付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须提前告知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要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
费,截止时间为3月4日。
(二)资格审核。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的时间为3月3-15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完毕后,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
(三)考场编排。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编排考场、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核考场编排的截止时间为3月25日。
自4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15日;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于5月10日起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一)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在4月15日前,将考试专用物品接收保管地点、接收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信息上报我中心。
(二)我中心在5月4-13日之间组织发放考试专用物品,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在此期间可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考试物品交接单》,指定专人负责交接工作。各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须严格按照有关考务要求履行交接程序,严格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专用物品安全、万无一失。
考试实施筹备、考试物品的回收与销毁、读卡评分等工作具体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号要求执行。
请各地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人:卢振华。
联系电话:010-59935102、59935214 (传真)。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网上报名 |
2月18日-3月1日 |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2月19日-3月2日 |
考生网上缴费 |
2月19日-3月4日 |
考区、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
3月3-15曰 |
考点编排考场试室、安排考生座 位;考区审核各考点考场安排 |
3月16-25日 |
考区接卷信息上报 |
4月15日前 |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
4月28日-5月15日 |
考试专用物品交接 |
5月4-13曰 |
考试实施 |
5月14、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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