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教育厅、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2002〕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原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2003〕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最终考试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六、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0、21、 27、2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基础知识 |
5月2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自2017年1月3日-2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必须同时上传照片),并打印《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持相关的证件、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查后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铜陵市卫生计生委考点定于2017年1月9日-24日在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四楼)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负责审核铜陵市三个行政区的考生,联系电话:0562-2820399),枞阳县卫生计生委报名点定于2017年1月9日-22日在县卫生计生委人事教育科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负责审核枞阳县辖区内的考生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联系电话:0562-3257020),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3月5日前对各考点上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2017年4月28日-5月2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打印准考证。
八、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我市有关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九、收费标准
2017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 财政厅皖价费函〔2014〕193号文件执行(纸笔考试55元/科,人机对话考试60元/科)。
考生缴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考生在现场确认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界面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9日-2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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