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局、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市注册医疗卫生机构、社会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7号)要求,现就雅安考点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二、报名管理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17年1月3日至1月22日截止。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打印本人《 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我市雨城区、名山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室及同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以及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网报时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我考点将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上年度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未通过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本人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雨城区小北街59号(原雅安市卫生局)6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考试资格审查、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至1月2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弃考。
(三)现场确认办法。
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从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
2.身份证、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现有技资格证书(报考护理类专业还须提交执业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继续医学教育达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装订在报名表后,具体要求及装订顺序见附件3);
3.网上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仔细核对《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修改后须重新打印考试报名表以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考试申报表及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未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报名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3月5日。
三、考试收费
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须在2017年1月4日至1月2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四、准考证打印和考试时间
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5月27日
考试时间: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0、21、27、2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六、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卫计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将该信息通知到本辖区、本单位内每一位考生。
考生报名咨询电话:0835-2223077。
附件:1.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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