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开始,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需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2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到考试报名点(即:考生报名时自己选择的资格审核确认地点)办理合格证书领取事宜。
一、领取资格证书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可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纸打印)。
5、领取卫生资格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学历证、学位证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6、他人代领,必须凭代领人及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7、单位统一办理请电话联系相关事宜。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
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本次证书发放由于超声波医学技术(中级)证书未能及时到达不予以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一、二领取,上午8:30— 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三、咨询电话:3872302。
四、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市政府C座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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