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现将有关办理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卫生国家级、省级,护理士资格证)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办法
需提供的办证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1张近期清晰2寸证件照片。(将考生联系电话写在准考证的空白处,方便有问题与考生联系)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三、办证时间
2017年3月15日——2017年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送交材料地址: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伊春区迎宾路5号人力资源市场1楼人事考试中心窗口)
注:准考证丢失请单位开具准考证丢失证明(见资料下载)。
伊春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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