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国卫生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现在开始受理办证业务,程序如下:
1、填写《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下载附件)。
2、红底1寸彩照2张(同底),一张贴于《登记表》一张携带。
3、今年采用归属地就近原则提交,各县合格人员以单位为单位统一提交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次区交榆次区卫生局),市直以单位和各县为单位由人事科统一集中上报市人社局专管科,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过时未交的同志将同下一年度全国卫生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一起统一办理。证书办理完结后的相关信息及领取方式请关注晋中市人社局官方网站。
附件:《卫生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合格人员登记表》
晋中市人社局专管科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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