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9年1月10日至1月24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完成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房山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23日、24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房山区卫计委科教中心(房山区城关街道兴房大街70号)报告厅1楼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在下侧第一栏中盖聘用单位人事部门章,(人档分离的考生须在《申报表》上同时盖受聘单位章和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硕、博士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军官证、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护理学类各专业考生必须提供执业护士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6、民社办医疗机构的考生,请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
8、为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和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9、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级时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关注http://www.bjwsrc.cn(北京卫生人才网)
1、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考试管理机构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的真伪。
2、报名上传的照片应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3、学历取得时间及受聘年限均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五、网上缴费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本年度,北京考区仍采取网上支付考试费,请各位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六、房山考点咨询电话:8934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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