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卫生资格考试阳江考点考务工作安排
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5月25、26日和6月1、2日举行。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8〕138号)的要求及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医学〔2019〕1号)等通知精神,为做好阳江考点2019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时间
(一)考试共设119个专业(具体见附件1),其中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26日;6月1、2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时间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其他7个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5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6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报考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资格者,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
报考药(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报考药(护、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担任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护理学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属本次考试范畴。
(三)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四)报名参加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其他相关规定
1.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3.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
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三、报名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2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报考人员须对网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用于现场报名确认的有关材料,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月11-25日。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设有报名点的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及市直属医疗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原则上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受理属下单位及本辖区内社会医疗机构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其他单位报名点受理本单位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不设报名点的单位报考人员可到市卫生健康局报名确认。(具体报名点见附件2)
3.现场确认所须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要求携带《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下列报考材料中,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证件(书)原件经报名点、考点审核后退还给报考人员。
(1)《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硕士、博士学位作为报考依据的,须提交相应专业学位证书。对学历有疑义的,可要求提交学历鉴定明证。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受聘师级职务聘书。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8)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18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报到证(通知书)。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收费
考务费标准:初级(人机对话)75元;初级(纸笔)65元;中级:50元。
四、考生现场确认并经考区审核通过后的事项
2019年5月9日~6月2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特此公告。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各县(市、区)报名点一览表
报名点 |
咨询电话 |
备注 |
江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点 |
0662-2800372 |
|
阳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点 |
0662-7734483 |
|
阳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点 |
0662-6613956 |
|
阳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点 |
0662-5553145 |
|
海陵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点 |
0662-3881915 |
|
高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名点 |
0662-8806663 |
|
阳江市人民医院报名点 |
0662-3282009 |
|
阳江市中医医院报名点 |
0662-2261321 |
|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报名点 |
0662-8838099 |
|
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报名单 |
0662-8880263 |
|
阳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报名点 |
0662-3161238 |
|
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报名点 |
0662-2295556 |
|
阳江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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