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委管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3号)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卫办人函〔2019〕53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八)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
全部采用网上报名。2019年12月24日起,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及提示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仔细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二)报名点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报名点(辖区卫生健康局、市级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在编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非在编人员如单位和档案存放机构县市区一致,由所在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如单位与档案托管机构县市区不一致,打印申报表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机构同时盖章,单位统一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报考人员,打印申报表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和档案存放机构同时盖章,由档案存放机构负责给报考人员到所在县市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自2019年12月25日起,各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现场确认时间,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或电话查询所在县市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件2),以免错过确认时间。
各报名点资格审核合格后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考务管理系统”—20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管理系统入口—普通用户登陆,输入用户名及登陆密码,进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在“报名管理”中“网报确认”项目内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予以现场确认。各县市区报名点设置如下:
县市区/单位 |
报名点名称 |
报名点用户名 |
登陆密码 |
秦都卫健局 |
报名点一 |
bmd610501 |
|
渭城卫健局 |
报名点二 |
bmd610502 |
|
兴平卫健局 |
报名点三 |
bmd610503 |
|
武功卫健局 |
报名点四 |
bmd610504 |
|
泾阳卫健局 |
报名点五 |
bmd610505 |
|
三原卫健局 |
报名点6 |
bmd610506 |
|
乾县卫健局 |
报名点7 |
bmd610507 |
|
礼泉卫健局 |
报名点8 |
bmd610508 |
|
永寿卫健局 |
报名点9 |
bmd610509 |
|
彬县卫健局 |
报名点10 |
bmd610510 |
|
长武卫健局 |
报名点11 |
bmd610511 |
|
旬邑卫健局 |
报名点12 |
bmd610512 |
|
淳化卫健局 |
报名点13 |
bmd610513 |
|
市人才交流中心 |
报名点14 |
bmd610514 |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报名点15 |
bmd610515 |
|
市中心医院 |
报名点16 |
bmd610516 |
|
核工业二一五医院 |
报名点17 |
bmd610517 |
|
咸阳彩虹医院 |
报名点18 |
bmd610518 |
登陆密码请各报名点与市卫健委人事科张宇龙(33551270)联系获取,各报名点登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后可自行修改登陆密码。登陆密码务请妥善保管,以防泄漏或遗忘。
(三)资格复审
各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后导出考生名册并及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连同考生报名相关资料和证件,统一报送市卫健委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缴费方式:各报名点采取现场缴费的方式,资格审核后将费用以报名点为单位上缴到指定账户。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陕西省卫生技术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二项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人才发〔2016〕16号)核定标准收取,即:初、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均为70元。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3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4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23、24、30、31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四、准考证打印,成绩发布及管理
(一)2020年5月8日至5月31日,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结束后2个月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并请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单。
(三)考后办理资格证书,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和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