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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20/1/3 字体:

延川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请延安考点考生于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0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报名,并将打印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月10日前交县卫健局现场确认。

二、确认审核时间安排

1月7日至8日  县级医疗机构

1月9日至10日 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诊所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等其它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参加考试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⑴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⑵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相应药(护、技)士工作满2年;

⑶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⑴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⑵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相应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⑶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相应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⑷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相应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⑸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等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四)其它

1.请考生仔细核对《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签字确认,确认后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必须重新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签字确认,否则无法正常完成现场确认。

2.凡在延川县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5.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药(技)士资格的需提供第一学历),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四)护士报考护师和主管护师需持有合格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医师报考主治医师需持有合格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五)聘书或聘用证明(报考初、中级资格,内容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和具体聘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一年以上工作(实习)证明(报考士级资格);

(六)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1.我局不接受个人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单位统一报县卫健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2.需补报的单位统一于2020年1月16日上午报县卫健局考试管理办公室,其它时间不予受理补报(补报考生自行1月17日上午将资料送至市卫健委人教科)。

3.请各单位填写《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信息汇总表》,同报名材料一并报送。个人报名资料顺序必须于《汇总表》顺序一致,并按初级士、初级师和中级分别归类排序,《汇总表》顺序请依据电脑确认顺序编排,否则不予受理。 

4.请考生于2020年5月8日至5月31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5.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请考生按照中国卫生人才网操作。

6.报名费由单位收取,初中级收费标准均为每科70元。

联系电话:811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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