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2020年卫生资格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58号(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B楼)(咨询电话:85899208)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月9日(周四)—1月16日(周四)9:30-12:00、13:00-16:30(注:周末休息)
三、报考条件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士(师)、药士(师)、技士(师)。医士(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轨,获得医士(师)职称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职称需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报考药士、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师、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药、技)士职称,聘任现职工作满5年;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且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
(3)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相应专业毕业可直接报考。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称满7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3.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4.硕士学历或学位: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师职称);
5.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学位取得日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和聘任现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
(四)按照原人事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的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含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收费标准
70元/科(收取现金)
五、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成功并非资格审查合格,只有通过单位初审、卫健部门复核和人社部门复审的才可参考(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另发考生公告)。
2.工作单位在外地、人事档案在长沙托管的报考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需要盖章确认。
3.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可提供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补办凭条或户口本。
4.毕业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可提供存档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由档案管理机构审核盖章复印件。
5.前一级资格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可提供随证书一起发放的资格考试登记表。
6.2019年通过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由于资格证还未发放,报考护师可以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凭成绩合格证明注册的护士执业证。
7.所有全日制学历在读期间的工作经历及规培经历均不算作有效工作年限。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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