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推荐
免费课程
考试大纲相关政策解读下载考试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内容为成都市武侯区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成都市武侯区考生经单位审核后,于2019年1月18日至24日到武侯医联体进行资料审核。相关内容如下:
武侯区所属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19〕1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9〕4号)要求,为确保我区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1〕164号)及有关省市规定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专业类别的考试。
(2)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生部〔2006〕69号)相关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护士,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193号)有关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藏区、彝族地区可放宽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号(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号(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港澳台省居民和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5)报考2019年各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取得学历的日期和在本专业工作的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关于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大专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新增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急诊医学专业可申报执业范围。
报考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相应的专业类别。
(7)报考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相应的专业类别。报考专业代码301至365、392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变动,需要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须在现岗位专业类别工作满2年。
(八)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相关专业科目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措施,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四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包括专业和辅修专业)的考试合格分数线不作为同一专业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其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九)2020年起,初级理化检验技术(本科学历、教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和初级微生物检验技术(本科学历、教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在0
(十)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四川省卫生厅《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川人社办发〔2014〕18号)、《关于在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医学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7〕8号)文件精神,考生可参加我市2019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
月17日-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社会化评价考试窗口进行网上预报名,成都考点于2019年1月21日-2月1日期间完成现场确认工作,详细时间和地点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二、考试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并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照片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9〕4号)要求上传。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kb之间;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考生网上预报名后,必须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网上申报确认,未经确认报名无效。
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56号)和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报名点须严格初审,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自2019年1月10日起,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各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初审及现场审核: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考生在网上报名,由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报名、初审工作。单位统一将考生的资料拿到武侯区医学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不以个人形式到医学会现场审核。
三、现场资格确认工作:
(一)办理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及时间:
1、武侯区区属各医疗机构签字盖章初审后,到武侯区医学会(广福桥街6号附3号)集体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不以个人形式到现场确认。工作期限:2019年1月18~2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16:50时(逢周六、日休息)。
(二)经现场资格确认、审核履行报名手续完毕后,一律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等有关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逾期未办理现场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预报名无效。
四、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一)历史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1.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上必须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2.居民身份证;
3.2018年度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提供成绩单或准考证的历史考生按新报名考生要求提供证件及材料);
(二)新报名考生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2月1日;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准入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考生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
6.符合报考条件第(二)条规定,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代码301)、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代码302)、社区护理(专业代码373)专业类别的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与所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规培合格证书》。
(三)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查,交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由初审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网上缴费:
考生在现场确认后,须在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9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省和市(州)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09〕19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六、考生准考证打印:
自2019年5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5月25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截止时间为6月2日。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考试资格初审,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