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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关于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公告内容为沅江市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2019年1月23日至25日,沅江市考生到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沅江市世纪湖科技路胡润园区)进行现场确认,相关内容如下:
卫生和计划生育单位:
根据益阳市卫计委考试中心工作安排,为做好沅江市2019年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现场核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安排
(一)网名预测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5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21wecan.com)进行网名预测。打印《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考生须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网上修改的最终报名信息一致),填写《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安排
闽江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月23日-25日。地址和联系方式: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处(沅江市世纪湖科技路胡润园区)。报名点联系电话:0737-2805823
(3)收费标准:70元/部(全省统一标准)
二、申请条件的规定
初级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员必须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士(教师)、药师(教师)、技师(教师)。医师(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并,医师(师)职称必须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取得护士职称,需要参加国家护士资格考试。
1.报考药师、技术员:取得相应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士、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取得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士(医学、技术)职称,从事现工作满5年;
(2)大学专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在相应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
(3)本科或硕士:可直接申请相应专业毕业。
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后,可取得初级护理(本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士专业技术职务。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士、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7年(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6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3.大学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4年(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4.硕士或学位: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2年(obtai
7.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相关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3)申请相关规定。
1.报名参加2019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日期、在本专业工作的年限、在现岗位工作的年限均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大专毕业学历或学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任翔社发〔2017〕72号)精神,技工院校中级班、高级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平等参加。
评职称。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需提供变更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或由医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材料,禁止跨执业类别报考。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按报考专业继续实行连续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即为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且其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5.根据《执业医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医师资格类别和注册范围,选择相应专业进行申报。
(四)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两面复印);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
3.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3);
4.学历学位规定网站查验页面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非全日制学历首次报考的人员,需分别提供本人现学历学位及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的网站查验页面或证书复印件。
(1)专业技术人员如能提供网上查验的,不再需要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在规定网站查询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并提供相应网站的查验页面:
①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提供 “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页面;之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可在学信网申请免费学历验证服务后提交相应查验页面。
②2008年9月1日以后取得学位的人员,提供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简称学位网)学位查验页面;之前取得学位的人员,可在学位网申请免费学位验证服务后提交相应查验页面。
③2005年6月(包含2005年6月)以后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提供“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查验页面。
④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验页面。
(2)在规定网站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可不提供证书原件,只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①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对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进行审查,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主要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②民营医疗机构申报人员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审查,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5.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聘文复印件。
6.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7.转岗报考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8.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以上表格相关栏目内容和所有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单纯复印件无效)
三、考试审查程序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要求,我省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审核、卫生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场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自我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网上报名结束后,打印登记表,需在“报考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申请人要坚持诚信报名,杜绝以虚假信息报名和虚假承诺。
(二)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资格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进行审核把关。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须对申请人登记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登记表、申请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审核合格”意见、经办人签字并盖章,审核所需材料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签字并盖章;档案托管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报考人员,除所在单位盖章外,人事代理机构也需要盖章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审核结果以备现场资格审查。
附件:
1.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与程序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
3.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