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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做好2020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
来源:报名时间 更新:2022/4/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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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关于做好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医学在线为您梳理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专业类别的考试。

1.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等卫生技术专业工作。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

4.参加药学等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学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要求外,还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19届毕业生及从业人员均可报考)。

5.参加药学、护理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二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医师)资格担任初级(医、护、技)医师职务满5年。申请护士执业资格的,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本科)资格担任初级(药学、护理、技术)学士职务满2年。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注:3 2年学历,大专毕业不满2年,不能申请);

(3)取得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在本专业工作满一年(2019年毕业,从业人员可报考);

(4)获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6.参加医学、药学、护理等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规定的一个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教师)资格,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初级(教师)资格,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初级(教师)资格,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初级(教师)资格,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的博士学位。

(2)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生部〔2006〕69号)相关规定,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护士,可提前一年申请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相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4)报名参加2020年各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取得学历的日期和在本专业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关于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学历或学位。

(5)专业代码为301至365、392的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注:报考专业须与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执业范围一致);属于自治区、市、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含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卫生院等)的考生。)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2,注:市级以上医院医生下乡时间由半年调整为一年。2020年1月1日前,连续半年未完成初级卫生技术服务的市属医院及以上住院医师,首次报考主治医师前,需到初级卫生技术服务累计满一年。2020年1月1日前,已完成初级卫生技术服务并连续半年参加2019年考试但部分科目不及格需要补考的人员,可继续参加考试)。因工作变动,需要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须提供在现岗位专业类别工作满2年的证明。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预报名

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ekan.com)进行网上预测。

(二)现场确认

请考生按照以下时间表前往北海市就医

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如在安排的时间内确实不能到场确认,可于2019年12月25—2020年1月16日工作日期间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3日: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市直民营医疗机构、其他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2)2020年1月6日—10日:合浦县医疗卫生机构。

(3)2020年1月13日—16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2.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附件3);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省中专毕业证需提供就读学校的省级教育部门盖章的录取名册和毕业名册);

(4)报考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须提交初级(士)资格证或初级(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还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

(5)报考301至365以及392专业者,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原件与复印件,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

(6)因工作岗位变动报考现专业的,需提供在现岗位工作满2年的证明。

(三)网上缴费

考生务必在2020年3月13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执行。请各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 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核、数据交接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由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于2020年2月3-12日期间,到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四、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的报名

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执行。

五、 准考证、签到表的打印

自2020年5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军队考生准考证由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打印,请部队派员于5月8-15日期间到北海市医学考试中心领取。

六、 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3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4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3、24

30、31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七、 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 com)进行查询并打印成绩单。

(二)军队考生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负责。

八、 其他

(一)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二)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广西考区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4)的要求,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确认并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

(三)各考点要落实好岗位工作责任制,遵守相关工作规定,积极服务好考生,做好考试工作的宣传和舆情监测,确保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

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 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

3. 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4. 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1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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