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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发布2021年卫生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通知。医学在线边肖官方收集的内容如下,希望能帮助山东考生及时报名!
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山东省滨州市仅限工作单位在滨州市辖区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1月4日-11日
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2月9日-26日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流程,认真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打印后,如考生进入系统修改信息,需重新打印申报表,提交时提交最终打印的申报表),连同其他确认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再由单位将确认材料提交各县(市)。
各县(市、区)民营医院、药店、诊所申请人将确认材料提交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考试不合格考生(不含缺考违纪考生),报考考区、考点、档案号、报考专业、报考层次、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隶属关系、单位性质不变,只需上传照片点击提交报名信息,系统会自动提示。
二、现场确认
确认和审核时需要提供的确认材料包括: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经考生签名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县市区考生报名表上,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加盖公章);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博士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中级资格,还需提供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学历需小学教师聘书,其他学历不需要聘书);其中,报考301至365、392专业代码的,需提交相应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生、护士提前一年报名参加中级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需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证明(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县卫生健康委公章;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医师,需提供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审核,考生社保缴费单位必须与所报工作单位一致(如发现所报信息虚假,不予受理)。审核通过后在《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签字盖章。考生确认材料分为初级、中级(医学、护理、技术)、中级临床三类。然后,这三类要分为1、2、3、4科,准确统计报考人数和科目。每个候选人的确认材料应排列在左上角
确定现场日程时间单位:1月4日上午市中心医院(解放医院)人事处、优抚医院人事处、市妇幼保健院人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处、高新开发区党群工作处、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处、1月4日下午市人民医院人事处、市中医院人事处、市中心。
血站人事科、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人事科、市疾控中心人事科(注意:《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中未涉及到的部门单位要提前到各自所在辖区的县市区人社局提交材料)。
三、其他事项
1.逾期未办理现场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2.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4.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5.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6.对考生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审核人员可以让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7.考生请于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去年报名文件执行,并关注今年即将公布的报名通知。
市县区人社系统咨询电话:
滨城区 8330138
惠民县 8197032
阳信县 8232561
无棣县 6781813
沾化区 7811502
博兴县 2399107
邹平县 4269105
开发区 3183619
高新区 3160266
北海新区 2258509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3367700
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规定,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l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精神,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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