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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有关2021年度初中级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关于问题的公告
来源:报名时间 更新:2022/4/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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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关于2021年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现场确认的通知。请及时查看考试相关信息。边肖医学在线收集的官方通知如下: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属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办公室: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202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4号)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为便于考试报名及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考生必须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查询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1日。

考生应认真阅读报名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潍坊市作为考点。考生因自身原因报错年级、专业或填报错误个人信息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报名时,系统会自动确认检索到的考生为历史考生。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可直接网上缴费,无需现场确认。我市还需要对历史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非系统自动确认的考生,必须当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考生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详见附件3)。考生现场确认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单位签字盖章;

3.考生本人的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

4.申请中级资格须提供所需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以及符合申请中级资格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

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时,现工作单位应与社保参保单位一致;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的,派遣单位和现工作单位都要在《2021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上盖章。

用人单位集中提交考生审核材料时,应在报名审核点填写《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初、中级考生分别进行统计汇总。所有报考人员的申报表、身份证、证件等原件,应按报名汇总表的顺序进行整理。

(3)考生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后可在线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考试。其他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请于2021年2月9日至2月2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状态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4)考试前,考生应及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成绩管理

见附件1 f

td>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4月10、11、17、18日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0:45-12:15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15-17:45

(二)成绩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试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或外省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三、有关报名政策及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详见附件2)。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鲁发〔2003〕3号)的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根据《关于潍坊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潍卫科教〔2014〕6号)的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包括2014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2017年(中医临床类专业自2018年)起报考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必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014年以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不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八)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九)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关于<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规,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是“从事医师工作”的必要条件。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前的工作经历、规范化培训以及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各类实习,均不能作为“从事医师工作”经历。

(十)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五、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将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和要求、缴费方式等信息进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二)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等有关政策的宣传执行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进行报名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考试报名工作计划安排,务必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应试人员报考资格全部审查完毕,确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附件2:山东潍坊市2021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公布

附件3:潍坊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核点信息汇总表

附件4: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中初级)

以上就是“山东潍坊市关于2021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全部内容,由医学全在线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资讯请关注医学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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