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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医疗在线整理的详细信息如下: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仁济考发〔2021〕3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1.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考药学、护理、技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照全省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提前一年掌握。即:取得相应的中专学历,担任药师、护士、技术员工作满4年;取得相应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同年取得相应本科学历。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的有关规定,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生、护士,可以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技术资格考试。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相关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藏区四省可放宽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4.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在新冠肺炎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晋升高级职称的,可直接报考。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中发明电公司〔2020〕10号)规定执行。享受上述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项优惠政策。
5.对于2022年的报考人员,取得学历的日期和在本专业工作的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关于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的学历或学位。
6.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专业代码301至365、392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7.自2022年起,初级(教师)和中级考试将增加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自2024年起,职业病并入内科,结核病并入传染病,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根据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将中医护理纳入护理专业,在所有护理专业考试中增加中医内容。中医护理的主要范畴
8.因工作变动,需要报考现工作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现工作专业类别工作满2年。医学、护理和技术。同类之间的专业是可以换的。改医、护、技,需要取得报考现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要从初级水平报考,改报护理要有实习护士资格。临床医学可以改医、技,护理必须有实践护士资格;临床医学由原注册执业专业变更为现岗位专业,其在现岗位专业的工作时间应从注册执业变更之日起计算。
9、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包括专业和辅修专业)的考试合格分数线不作为同一专业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其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单科考试合格分数线在有效期内的,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通过考试,数据按地区合成统计,并
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二、报名管理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两个阶段方能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1、网上预报名。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及学历信息,报名系统将通过大数据互联进行校验,校验不通过的不能通过现场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进行现场确认。
2022年考试报名工作我省将开通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功能,即报考信息和上一年度完全一致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将自动确认,不再打印报名表,自动确认后可直接网上缴费。自动确认不成功的历史考生还需携带报名材料按时间要求到现场完成确认,审核完成才可正常缴费。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沧州考生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考生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报单位人事科。各报名点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时间接收个人和单位报名材料,汇总后携带考生报名材料和《报名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30日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
报考人员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持考试申报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附件3)。
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3、考生缴费。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支付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考生待河北省考区完成报名资格终审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日期为2022年2月15日至2月2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生可在报名过程中根据系统提示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报名进程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
2022年4月1日至4月17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实施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9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2、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9、10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3、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六、军队卫生人员相关考务工作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22年1月14日至1月20日期间,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
3、准考证打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2年4月1日至4月7日期间负责打印本地区军队考生准考证,并通知军队单位在考前集体领取。
4、考试实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文职人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
5、成绩发布。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考试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七、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如下标准收取,即:考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作答科目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疫情防控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事考试现场笔试(机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16号)要求,严格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要求,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考生到各报名点递交报名材料按照各报名点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各报名点工作人员携带考生报考材料到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显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37.3℃方可进入。审核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101 | 药学 |
102 | 中药学 |
103 | 口腔医学技术 |
104 | 放射医学技术 |
105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06 | 病理学技术 |
107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108 | 营养 |
109 | 卫生检验技术 |
110 | 病案信息技术 |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201 | 药学 |
202 | 中药学 |
203 | 护理学 |
204 | 中医护理学 |
205 | 口腔医学技术 |
206 | 放射医学技术 |
207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208 | 病理学技术 |
209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210 | 营养 |
211 | 卫生检验技术 |
212 | 心理治疗 |
213 | 病案信息技术 |
214 | 输血技术 |
215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216 | 眼视光技术 |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301 | 全科医学 |
302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303 | 内科学 |
304 | 心血管内科学 |
305 | 呼吸内科学 |
306 | 消化内科学 |
307 | 肾内科学 |
308 | 神经内科学 |
309 | |
310 | |
311 | 结核病学 |
312 | |
313 |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
314 | 职业病学 |
315 | 中医内科学 |
316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317 | 普通外科学 |
318 | 骨外科学 |
319 | 胸心外科学 |
320 | 神经外科学 |
321 | 泌尿外科学 |
322 | 小儿外科学 |
323 | 烧伤外科学 |
324 | 整形外科学 |
325 | 中医外科学 |
326 |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
327 | 中医肛肠科学 |
328 | 中医骨伤学 |
329 |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
330 | 妇产科学 |
331 | 中医妇科学 |
332 | 儿科学 |
333 | 中医儿科学 |
334 | 眼科学 |
335 | 中医眼科学 |
336 | 耳鼻咽喉科学 |
337 | 中医耳鼻喉科学 |
338 | 皮肤与性病学 |
339 |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
340 | |
341 | 肿瘤内科学 |
342 | 肿瘤外科学 |
343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344 | 放射医学 |
345 | 核医学 |
346 | 超声波医学 |
347 | 麻醉学 |
348 | 康复医学 |
349 | 推拿(按摩)学 |
350 | 中医针灸学 |
351 | 病理学 |
352 | 临床医学检验学 |
353 | 口腔医学 |
354 | 口腔内科学 |
355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356 | 口腔修复学 |
357 | 口腔正畸学 |
358 | 疼痛学 |
359 | 重症医学 |
360 | 计划生育 |
361 | 疾病控制 |
362 | 公共卫生 |
363 | 职业卫生 |
364 | 妇幼保健 |
365 | 健康教育 |
366 | 药学 |
367 | 中药学 |
368 | 护理学 |
369 | 内科护理 |
370 | 外科护理 |
371 | 妇产科护理 |
372 | 儿科护理 |
373 | 社区护理 |
374 | 中医护理 |
375 | 口腔医学技术 |
376 | 放射医学技术 |
377 | 核医学技术 |
378 | 超声波医学技术 |
379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380 | 病理学技术 |
381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382 | 营养 |
383 | 理化检验技术 |
384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385 | 消毒技术 |
386 | 心理治疗 |
387 | 心电学技术 |
388 |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
389 | 病案信息技术 |
390 | 输血技术 |
391 |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
392 | 急诊医学 |
393 | 眼视光技术 |
附件2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网报号: ?????????????????用户名: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本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照 片 | |||
证件类型 | 民 ?族 | ||||||
证件编号 | 联系方式 (根据考区要求自行填写) | ||||||
填报信息 | 档案号(上一年度考生必填此项) | ||||||
上一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 报 考 科 目 | 基础知识 | |||||
报考级别 | 专业代码 | 相关专业知识 | |||||
报考专业 | 专业知识 | ||||||
现有技术资格 | 专业实践能力 | ||||||
现有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执业类别 | ||||||
教育情况 | 最高学历 | 学 ?位 | |||||
毕业时间 | 学 ?制 | ||||||
毕业学校 | 学校备注 | ||||||
毕业专业 | 毕业专业备注 | ||||||
工作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属 | |||||
单位性质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申报人员签名 | |||||||
现场审核人员签名 | |||||||
审查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 印章 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 ?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备注: ①?上一年度考试未通过者在报考时须使用上一年度的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②?审查意见栏中“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即发证机构审核意见。
???????③?申报人员须仔细核对此表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
委派单位 | 委派地点 | |||||||||||||||||
从事一线 防疫工作时间 |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
从 事 一 线 防 疫 工 作 项 目 | □ 1、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 ?□ 2、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筛查 □ 3、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检查 ?□ 4、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检测 □ 5、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转运 ?□ 6、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治疗 □ 7、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护理 □ 8、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流行病学调查 □ 9、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医学观察 ?????????????? □10、病例标本采集 ???????????????????□11、病原检测 ??????????????? □12、病理检查 ???????????????????????□13、病理解剖 ??? | |||||||||||||||||
本 人 意 见 | 承诺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有效,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造假自愿接受国家人社部31号令的相应处理。 ??????????????????????????????????本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单 位 意 见 | 该同志符合国发明电[2020]10号的规定,同意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 ???? ???????????????????????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2月28日 | 市直、渤海新区、开发区、中捷、南大港、吴桥、南皮、孟村、海兴、泊头、东光、肃宁 |
12月29日 | 卫健委、河间、献县、盐山、青县、沧县 |
12月30日 | 新华区、运河区、华油、任丘、黄骅 |
报名材料上报时间安排表
附件5 市(县、区)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生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报考级别 | 报考专业 | 专业代码 | 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注:1、此表为各报名点上报审核材料使用;
2、考生《考试报名申报表》需报名点自编号码,位置统一在报名表左上角,编号顺序与此表一致;
3、该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名点留存,一份上交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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