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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医疗在线排序的详细信息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和卫生局,局机关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21〕12号)精神,为确保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查看申请材料。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和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原件和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二、明确报名确认和提交材料的时间。
(一)确认时间:市直属相关单位于2021年12月28日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审核确认;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属单位报名点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名确认工作。
(2)报名点提交材料的时间
1.市直属报名点(2022年1月4日上午);
2.各县(市区)卫生卫生局报名点(2022年1月4日下午)。
(三)确认及提交材料地点:清远市清远新城11号楼物业市场卫生卫生局1108室;联系人:谢宁宁;电话号码:3361495。
(四)集中联审时间和报名时间:
1.请派一名负责职称的同志于2022年1月5-7日到我局15楼1507室进行集中联审(人员名单于12月24日前电话报我局人事处谢宁宁)。参加联审人员的食宿由我局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行承担。根据相关规定,清远市(含清城区、清新区)人员不安排住宿;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下午5点。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注册相关问题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可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晋升高级职称的,可直接报考;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集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中发明动力〔2020〕10号)规定的人员范围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名点核实并对上述人员进行注册后,向我局提交打印的合格人员花名册(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相应证明材料。原则上,上述人员在提前申报时只享受一项优惠政策。
四、对在乡镇(街道)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生、护士,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请将此类考生的申请材料单独装订,确认报名点后进行标注。
动词(verb的缩写)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申请后续资格的考生须提供所有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资格证书或助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2.报名点应打印一份报考人员名册(同时提交电子版),提交材料按名册顺序排列(中级、处级、处级)。
3.个人材料装订顺序:申报表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