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推荐
免费课程
下载考试大纲的考试相关政策解读
官网,江苏省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通知内容,网上医学编辑如下:
相关:通报!中国卫生人才网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定于9月12日、13日、19日、20日、26日、27日!
1.符合原卫生部、原人事部任伟发[2000]462号、任伟发[2001]164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具备申请初级(学士)资格的条件,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并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二)申请初级(教师)资格的条件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聘任医学(护理、技术)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医学(护理、技术)工作满2年,受聘相应岗位满1年。
3.取得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三)申请中级资格的条件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聘任医(医、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聘任医(医、护、技)师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医学(医、护、技)教师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学(医、护、技)教师工作满2年,受聘相应岗位满1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6.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师工作。
二、报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大专毕业学历或学位,且必须符合我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的规定。学位的效用等于学位的效用。
(一)报考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供医学(不含基础医学)专业学位。
报考临床医学检验学中级资格(代码352),后资格可以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资格。
(二)申请护士职业资格要求的,应提供护理或助产专业资格证明。
(3)报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的,应提供药学(中药学)专业学位(以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四)首次申请医疗技术的,应提供医疗技术或基础医学专业学历。具有低级医学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供医学技术或医学专业教育。
(五)卫生系列中同等级别的资质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三。凡报考有执业类别要求的专业,应具备相应类别的执业资格,其中报考妇幼保健专业(专业代码364)可为临床或公共卫生。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人员可以选择申请中级资格
四、报考全科、全科(中医)、社区护理专业,并受聘于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升格的二级医院和参与开展“六位一体”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可提前一年报考。门诊部(诊所)、诊所、农垦、学校和社会资本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人员,可以报考全科医学和全科医学(中医)专业。
申请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中级资格的,注册范围必须包括全科医学或中医全科医学。
5.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的“初级理化检验技术(本科)”和“初级微生物检验技术(本科)”合并为“初级卫生检验技术(本科)”。2019年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实行滚动管理,其余未通过的科目需报考2020年卫生检验技术对应的科目。
六、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训实施办法(试行)》(苏卫科教〔2010〕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推荐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34号)报考临床、中医、口腔执业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于博士研究生、大专及中专生、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2019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20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可暂不作要求。七、 202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至2020年1月13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7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报名资格的审核确认工作,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将不再变更。各设区市具体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三)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3月1-13日(自动确认的历史考生确认后即可直接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八、 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一)《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六)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相关推荐:
江苏省发布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国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安排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