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信息推荐
免费课程
下载考试大纲的考试相关政策解读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医疗在线安排的详细信息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蔡威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参照原卫生部、原人事部下发的发[2000]462号、发[2001]164号、苏发[2020]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首次申请卫生管理专业初级、中级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必须提供公共管理专业学历;卫生系统非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公共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提供公共管理或卫生方面的专业教育。其中,本科及以下学历者,需提供普通全日制教育。
通过考试或晋升卫生管理资格者,须提供公共管理或卫生专业学位。
(二)申请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和中级资格,应提供相应的专业资质。
(三)转岗者,须转岗满一年,方可申请现工作岗位同等级别资格。取得资格并工作满一年后,可报名参加现任工作岗位的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人才评价考试报名的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27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测。
(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完成注册资格的审核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各设区市具体确认时间以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通知为准。
(3)网上缴费时间为2021年2月9日-26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1) 《申报表》(复印件一份),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工作变动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国(境)外军队院校或大学学历(学位)应为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复员军人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2.资质要求较低的人员,提交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因工作变动申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平考时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去年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报考同级别专业的,只需提交《申报表》、2020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成绩单。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对相关材料,做好登记和审核工作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题库有黄金试卷,试题丰富,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