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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考点回顾考试相关政策解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 《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答记者问
最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行了《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 《通知》 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2019年,为加大对边远艰苦地区政策倾斜力度,我省开展了单独划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试点,部分职业资格考试在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6省(自治区) 试验于2021年底结束,取得了积极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扩大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我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制定单独划线政策升级版,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近期印发
问:2019年以来的单独划线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三年来,“单独引线”工作充分调动了困难边疆地区基层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留住好本土人才提供了有力线索,得到了当地专业技术人才的广泛支持。
一是有效增加人才供给,解决“短缺”问题。 三年来,单独划线地区共有3.2万人通过单独划线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比单独划线前增长164%,有效缓解了基层特别是困难边远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需求,提高了困难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水平、社会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拓展基层人才发展空间,解决“堵”问题。 要因地制宜,确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加强职业培训和教育。 放宽分数不降低质量,开辟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上升通道,让他们既有“干劲”,也有“奔头”。
三是稳定基层人才队伍,解决“残”问题。 把单独选拔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限定为本地有效的,让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扎根基层、服务当地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
问:与试点政策相比, 《通知》 主要做了哪些调整?
答:《通知》包括单独划分的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和实施范围、证书接收与颁发、证书效力、违纪行为处理等内容。 与试点政策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进一步扩大单独的划片区。 在覆盖试点地区的基础上,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援助县和四省涉藏州县纳入单独划定范围。 调整后的单独划定范围包括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合作县、西藏自治区、四省涉藏州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
二是进一步增加单独的划线试验项目。 从原7项单独划定的试点项目看执业药师、函授(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工(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卫生(初、中级)
三是优化单独刻划合格标准的确定方式。 为了进一步提高单独划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解决试验中单独划线过程复杂、周期长等问题,新的单独划线政策是基于试验业务系统升级、试验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由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试验演示
问:2022年的单独划线工作如何执行?
答: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单线政策协调平稳衔接过渡,2022年单线工作参照2019年考试政策执行,按考试政策取得的单线职业资格证书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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