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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2023年考核试点相关政策解读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西安市鄠邑区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医学全在线整理共享如下:
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考点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乡邑区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人事档案由西安市鄠邑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流动人员。
二.现场审查确认时间
2023年1月3日----1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 )
三.所需资料
考生应当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所有原始审查后当场退还考生。 复印件及聘用证明均须加盖本人聘用单位公章。 (报考初级技师、初级药剂师的考生除外。
资料排列顺序: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规培证复印件资格复印件办证复印件聘书、鄠邑人才档案托管卡。
1.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1一份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请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大学毕业学历或学位);
4 .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硕士以上学历报考和本科学历按规培条件报考临床、中医、口腔类专业考生须提供);
5 .申报从事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生,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持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家应当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执业证书应完整复印并加盖的所有页面提供复印件。 新版的医生执照请仔细检查注册信息。 例如,如果注册地点印在备注页上,也必须一起复印并提交)
6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用证书原件1份(涉及工作登记的考生可以累计符合报考要求的多个时间段的工作经历计算年限,提供的任用证书发证机关应当与工作登记记录相符。 模板见附件一;
7.2022年未通过本专业考试的考生,报考信息无变化,网报后自动确认,无需提交材料
8 .一线人员报名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 (模板见附件二)一式三份,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 文件应当符合哪些文件的第一线人员规定,享受哪些政策倾斜,并载明公示方式、公示结果和公司意见。 同一单位有多人的,所在单位出具文件后附名单和公示材料)
四.注意事项
1. 《报名申报表》中,请注意以下事项。
(1)“照片”:白底彩色照片;
(3)“联系方式”:签字笔填写;
(4) "单位名称""其他" (西安市鄠邑区人才交流中心);
)5)“公司所属”)设区的市;
(六)“单位性质”其他事业单位;
(7)“申报人签名”)签字笔填写
(八)“日期”)填写审查当日的日期。
2 .要求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3 .现场确认考生人数较多,各考生在整个过程中应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间距,并按现场要求有序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等级和专业的考试。
(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 2017 ) 63号)有关规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能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进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关爱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发明电) 2020 ) 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 2020 ) 23号)有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上岗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一级
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2号)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参加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可享受各科成绩加10分的政策倾斜,加分后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颁发陕西省职称证书。
上述享受提前申报和加分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八)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21wecan.com)完成网上预报名。报名时严格按报名须知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成功,下载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予更改。
(九)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考生网上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3年2月17日—28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本人放弃考试。2023年4月6日—23日期间,完成缴费的考生可打印准考证。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可查询考试成绩。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用证明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
鄠邑人才交流中心 咨询电话:029-84814074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西安市鄠邑区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医学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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