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心理咨询师考试案例分析题答题框架
一、 对求助者目前(身心和社会功能状态)进行整理
1、 精神状态
A. 感知觉、注意品质、记忆、思维状态
B. 情绪、情感表现
C. 意志行为(自控能力、言行一致性等)
D. 人格完整性、相对稳定性
2、 身体状态
A. 有无躯体异常感觉
B. 求助者近期体检报告
3、 社会工作与社会交往
A. 工作动机与考勤状态
B. 社会交往状况(接触是否良好)
二、 该求助者的主要症状(或临床表现)是什么 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从所给出的文字中找出症状,包括心理症状(如焦虑,恐惧),以及生活状态异常(如睡眠障碍,食欲下降),社会功能方面(如与不敢和人说话,与同事关系较差)
三、对该求助者的诊断及依据是什么?
1、 一般诊断
判断出是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神经症还是精神病。
(三级考试倾向于一般心理问题和严重心理问题。二级考试倾向于神经症和精神病。)
2、诊断依据(诊断鉴别):
(1)根据病与非病的三原则,判断有无精神病。
(2)对照症状学标准。从严重程度标准、病程时间、有无泛化等方面,判断是否是严重心理问题和神经症。(不用鉴别一般心理)
注:二级需要进一步(1)通过症状确定为何种神经症,与抑郁症、焦虑症、恐惧性神经症等做鉴别(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躁狂症、抑郁症)神经症(恐怖症、焦虑症、强迫症、神经衰弱))。(2)根据心理测验结果进行支持 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四、该求助者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1、 生物原因。是否有躯体损伤以及疾病。
2、 社会原因。存在负性生活事件,如工作,婚姻,恋爱等(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
3、 心理原因。从认知、个性特征、行为模式等。
五、诊断程序(严重心理问题的诊断)
1、 是否经历过较强烈的现实性刺激。
2、 内心冲突是否有道德性质或现实意义、是否有求治的愿望。
3、 心理、生理、社会功能是否受到影响。
4、 是否有器质性的病变为基础。
5、 与精神病、神经症相鉴别。
六、可选用的心理测验及理由
1、 可选用MMPI测验,探询病理人格特征和做精神病鉴别诊断。
2、 可选用SCL-90测验,了解其对自身症状的评估及程度。
3、 可选用SAS测验,评估焦虑方面的状态及程度。
4、 可选用SDS测验,评估抑郁方面的状态及程度。
(或可选用EPQ测验,了解人格特征。16PF主要用于人材先拨)
七、依据求助者的心理问题,选择恰当的心理测验
1、选择测评量表,应有指向性。
2、为了确定非情景性症状的性质,应选用人格问卷,以便探索症状的人格因素 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3、为寻找早期原因,选择进行病因性探索的量表。(SCL-90) 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4、选择为排除其他诊断而使用的量表。若怀疑有精神病,可使用MMPI,若觉得智力有问题,可用智力表
八、咨询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主要包括
1、求助者的责任:(1)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2)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3)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2、求助者的权利:(1)有权利了解咨询师的受训背景和执业资格;(2)有权利了解咨询的具体方法、过程和原理;(3)有权利选择或更换合适的咨询师;(4)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5)对咨询方案的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3、求助者的义务:(1)遵守咨询机构的有关规定;(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3)尊重咨询师,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
4、咨询师的责任:(1)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2)帮助求助者解决心理问题;(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5、咨询师的权利:(1)有权利了解与求助者心理问题有关的个人资料;(2)有权利选择合适的求助者;(3)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med126.com。
6、咨询师的义务:(1)向求助者介绍自己的受训背景。出示营业执照和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件;(2)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3)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4)尊重求助者,遵守预约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之求助者。
九、咨询师应如何转介?
1、 咨询师如发现自己与该求助者不匹配时,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明智地转介。
2、 首先征求该求助者的意见,向其说明转介的理由。
3、 向该求助者介绍新咨询师的长处。
4、 向新咨询师介绍该求助者的情况。
5、 一般不干预新咨询师的活动。
6、 不能在该求助者面前对新咨询师的方法、为人等进行评论,更不能指责。
十、与求助者进行摄入性谈话时,要注意些什么?
1、 态度要保持中立。
2、 避免提问失误。
3、 在摄入性的谈话中,除了引导性和提问语言之外,不能讲任何的题外话。
4、 不能用指责、批判性语言阻止或转移求助者的谈话内容。
5、 在摄入性的谈话后,不能给出绝对性的结论。
6、 结束语在诚恳、客气。
十一、在摄入性的会谈中,如何确定谈话的内容与范围?
1、 求助者主动提出的求助内容。
2、 心理咨询师在初次接待中观察到的疑点。
3、 心理咨询师可以依据心理评测结果的初步分析发现问题。
4、 上级心理咨询师为进一步诊断而下达的会谈目标。
5、 谈话目标中若有一个以上的内容,应分别处理。
注意事项:
1、 具体。目标不具体,就难以操作和判断,目标越具体,就越容易见到效果。具体目标是应该受到终极目标指引的具体目标,而不是孤立的具体目标。
2、 可行。目标没有可行性,超出了求助才可能的水平,或超出了咨询师所能提供的条件,则目标就很难达到,此外,经济条件等因素也会成为影响可行性的因素。
3、 积极。目标的有效性在于目标是积极的,符合人们发展的需要。
4、 双方可接受。咨询目标应该由双方共同商定,若双方的目标有差异,则应通过双方的交流来修正,若无法协调,应以求助者的要求为主。若咨询师无法认可,也可以中止咨询关系或转介给别的咨询师。
5、 属于心理学性质。对于不牵涉心理问题的来访,一般不属于心理咨询师范围。
6、 可以评估。目标无法评估,则不称其为目。及时评估有助于看到进步,鼓舞双方信心,可发现不足,及时调整目标或措施。
7、 多层次统一。咨询目标是多层次的,既有眼前目标,又有长远目标,既有特殊目标,又有一般目标;既有局部目标,又有整体目标。有效的目标应该是多层次目标的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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