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牡人社发(2013)167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3]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均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凡涉及免试的考生,请登录“牡丹江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关于职业资格考试免试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申报。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7月2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7月3日(节假日休息)。首次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加盖单位印章,县(市)区考生还需加盖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江南卧龙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413室,咨询电话:0453-6172092.)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续考的免试考生(级别为免二科)也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续考的考生(级别为考全科)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2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