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精华(2)
第一章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增加)
第二节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文件
一、《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
l. 零售指导价格的制定
①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 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的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不区别具体生产经营企业
②不超过零售指导价自主定价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相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可依据市场供求情况,在不超过零售指导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价格。
2. 统一零售指导价格 原来针对具体企业定价或特定包装规格定价的药品,作为基本药物销售也要执行此次公布的统一零售指导价格。
3. 检测与调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省级)要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市场购销价格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调整价格;各地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4.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定价原则:
①确保企业能够正常生产和经营基本药物,保障市场供应。基本药物价格要充分反映成本变化情况,合理补偿企业成本,正常盈利,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
②充分考虑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基本药物价格,要在企业获得正常利润的前提下,切实压缩不合理的营销费用,使基本药物价格总体水平有所降低,以适应现阶段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
③结合市场实际和供求状况,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降、有升、有维持”的方法调整价格。
对于市场竞争不够充分、价格相对偏高的品种,加大降价力度;对于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强、供应存在短缺现象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对于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且价格相对低廉的品种,中药传统制剂及部分国家规定需较大幅度提高质量标准的品种,少降或维持现行价格。
三、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l 调整政府管理药品价格范围
①政府管理药品价格 重点是①国家基本药物;②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③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
②市场调节价 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其中临床使用量大面广的处方药品,要通过试点逐步探索加强价格监管的有效方法。
2.药品价格实行分级管理
①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药品价格的政策、原则和方法;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中的处方药及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价格。
②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统一政策,负责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中的非处方药(不含国家基本药物)、地方增补的医疗保障用药价格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③省、自治区、直辖市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配的药物制剂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权限、形式和内容。
3.政府制定公布药品指导价格,生产经营单位自主确定实际购销价格
①政府定价 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的药品,除国家免疫规划和计划生育药具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
②政府指导价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由政府定价形式改为政府指导价,并对流通环节按全国性批发和区域性批发分别制定进销差价率的上限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在不突破政府规定价格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实际购销价格【线下自主定价】。
4.政府制定药品价格原则上按照通用名称制定统一价格
5.科学确定药品之间的差比价关系
6.鼓励基本药物生产供应
7.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
8 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加成政策
9.规范药品市场交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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