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8年执业药师报名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二)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不早于8月7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8月17日16:00,资格审核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应于7月30日前前将审查点信息汇总表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查工作,长期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应试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盖章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现场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应试人员审查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提供)。
(三)应试人员可于8月16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报名详情: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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