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执业药师注册信息公告(2018年9月)
津市场监管人〔2018〕37号
依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号)规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本市王秀梅等326人符合执业药师注册的法定条件,予以注册并发给《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公告。
2018年10月11日
想获取更多资讯敬请关注医学全在线网-执业药师频道;还可关注我们的微信医学全在线官方微信。
执业药师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