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执业药师报考资格复核要求
(一)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对于目前还无法在网上核验的中专或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包括遇到其他无法在网上核验的学历学位),请报考人员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并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经我院在网上作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3、对于身份信息无法网上核验(注册)的,需联系我院处理。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6760、88395085.
(二)告知承诺制报考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等在网上核验(注册)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报名。
2、报名时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自行修改。在点击“确认”
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需联系我院处理。
3、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填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单位与地址)、选错报考信息(如选错级别、专业、科目、考区)、传错照片或证书、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考后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原则上报考人员(包括省部属单位人员)只许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4、特别提示:根据告知承诺制精神,考前所有的设置与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审查与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复核,复核未通过的,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无效。考后复核,只复核考生网上填报和上传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若在后续的证书制发、注册使用、情况核查等工作中,发现考生所承诺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资格复核(核查)
根据我省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包括报考条件举报核查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应试科目成绩预合格(达到总分的 60%以上)考生的电子信息(包括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由我院提供,由省、市承担报考资格复核(核查)任务的相关单位对本考区应审考生的电子信息进行复核,但对报名信息存在疑问或被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进行现场报考资格核查。
详情请查看:关于做好201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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