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于7月19日正式开始。为了给广大考生提供方便,医学|教育网对“2016年湖南省执业药师考试”相关事宜进行了收集整理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考试中心函〔2016〕34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湖南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专栏,http://www.cpta.com.cn/)规定条件的考生,即报考人员(下同),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按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社部考试中心函〔2015〕31号)执行。目录见附件5。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行资格审查、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社会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资料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1)报考人员资格自我审查。申请人必须全面准确地掌握申请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格、专业等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要求后才能报名(如果不确定,可以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人成功下载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签名进行真实性承诺。申请人必须诚信注册,诚信推荐。他们不得用虚假信息注册和作出虚假承诺。否则,他们将负责任。
(二)初审单位。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必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信息逐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报名参考条件。符合初审条件的,由其所在单位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其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或参加资格复审。
单位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加强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网上查询和核实,防止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结果以备复核。同时,工作年限证明将由医学全在线发放和领取。
(3)资格审查。全国成绩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及各市州网站将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应当对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
三、报名方法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到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工具,并提前使用软件进行照片审核。网报平台只能识别审核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合格证上。请务必上传您的近期清晰免冠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照片上传成功后,选择执业药师考试,按照属地原则选择省区市参加考试。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缴费确认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一旦申请人支付费用,他们将无法对他们填写的信息进行任何更改。网上支付时,请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不限于银行)进行网上支付。支付完成后,一定要查看“支付状态”是否为支付成功。网上支付截止时间:2016年7月30日17: 30。逾期付款或付款不成功将被视为
报考人员放弃在湖南省报名。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注意事项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市州考试网和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且在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0月15日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
10月16日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14:00-16:30 |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五、考试方式
(一)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报考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的要求,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药学和中药学分别为4个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4.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2016年度湖南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长沙、株洲、常德、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张家界、娄底、益阳、郴州、永州、怀化、湘西自治州14个市州设置考点,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10日9:00 — 10月13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ta.com ”,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湖南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每人每科11元)。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于报名结束两个月后,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附件: 1.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3.资格审查相关责任追究
4.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5.2016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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