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提交材料
(一)《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的考核合格证明(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试用期按月计算,如本科医学专业毕业生试用期满一年,指从当年9月至次年8月,其他学历人员,以此类推);执业助理医师报考
执业医师的,不需提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只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盖章认可。
(四)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2010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全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