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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办理2013年度《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3/4 字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乌卫医函〔2015〕17号

关于办理2013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计委的安排,我局将开展2013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医师资格证》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乌鲁木齐考点参加2013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包括国家线和新疆线的考生)。

二、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并粘贴至身份证复印件旁,注意不要全部粘上,粘上一半即可)。

三、办理时间:2015年3月23日 —3月27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卫生局负责通知所属医疗机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医师资格证》,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见附件,填表单位需加盖公章)统一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办理;

2、自治区属、市属、市直管厂矿企业医院和民营医院,由各单位负责将材料汇总后与汇总表(填表单位加盖公章)统一报市卫生局医政处办理;

3、兵团所属单位(含诊所)全部报所属兵团卫生局办理。

注:上报材料时以考生目前所在单位为准,不用再回原报名单位。

联系人:市卫生局医政处   杨君

电 话:2351070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

                                2015年2月27日

附件:办理2013年《医师资格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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