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36号)和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考区关于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交字〔2016〕5 号)要求,为确保我区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昌平区卫生计生委食堂内(昌平区西环南路58号,卫生计生委院内东侧)。
(三)联系电话:69746214
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为依据。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到考点进行审核: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档案不在用人单位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需同时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和人事专用章)。
(二)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见附件)。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A4纸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六)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七)2016年毕业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及试用期未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八)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九)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且现场确认时需交两张二寸同底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