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卫生计生单位、社会医疗机构:
根据省考区办《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考办[2016]25号)精神,现将有关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做好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报名工作,并于2016年11月7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及电子版一并报我局医政基层股(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3号区政府大楼3号218室,电话:5810387),电子版发至qxwsyz﹫126.com,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2016年已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17年继续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16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2017年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于办理备案手续。
三、请各考生做好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备案报名工作(未进行学历认证的,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请提前准备做好学历认证工作,以便报名考试)。
四、备案终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9月30日。
附件:1.《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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