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通知
根据省卫生和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8年珠海考点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工作,务必将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备案办理流程等告知本单位所有职工及实习、试用人员。
二、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对象:拟报考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中,2017年已在我市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下一年度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2017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三、备案程序:拟报考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于2017年10月20日前向试用单位提交备案申请书,试用单位填写本单位《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附件),并于2017年10月23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提交给下列单位:
1.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将以上材料报至我局医政科,医政科确认备案后,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并退回申请单位。
2.市卫生计生局发证的民营医疗机构:将以上材料报至报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汇总后于10月23日报我局医政科,医政科确认备案后,在《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并由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于11月1日前退回申请单位。
3.各区卫生计生局应收齐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备案申请材料,于10月23日统一报至我局医政科办理备案。
四、请各医疗卫生机构按时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med126.com逾期不予补办。
五、考生于2018年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时,须提交经我局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另:符合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考生,报考时按照本文件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六、咨询电话
市卫生计生局:2128953
香洲区卫生计生局:2516730
斗门区卫生计生局:5510221
金湾区卫生计生局:7263851
高新区卫生计生局:3629656
高栏港区卫生计生局:7268780
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2128952
一、备案对象:
拟于2018年在惠州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二、备案条件:
(一)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备案人员试用需同一执业地点同类执业医师带教指导(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除外)。
(二)本年度已在广东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通过,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med126.com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于下一年度继续在我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持本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报名参加下一年度的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三、备案程序:
(一)拟于2018年在惠州市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于2017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二)试用单位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并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和同一执业地点同类带教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市卫计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由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通知办理备案手续,并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备案人员数据的汇总、审查和反馈工作。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驻惠部队具有对外经营资质医疗机构直接到市卫计局办理报考人员备案手续。
(三)请各县(区)卫计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并报市卫计局审查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备案材料将作为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之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将不能参加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事关相关备案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防止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
(二)请考生提前做好学历鉴定。学历鉴定要求:
1.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可登录中国高等学历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网上验证,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需到2018年8月31日)。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
2.中专学历:现场报名时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验证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认证中心,学历鉴定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3楼,电话:020-37626990。
3.分段培养学历:所持的报考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各阶段学历均应附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需到2018年8月31日)(高等学校学历)验证网址:
http://www.chsi.com.cn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中等专业学校学历)验证单位: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认证中心, 学历鉴定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3楼,电话:020-37626990。
(三)请各单位将西医类别、中医类别分别汇总上报。
五、联系方式
市卫计局联系人:朱章宾、黄淑珍
联系电话:2833085(西医类别)、2833093(中医类别)
电子邮箱:wsjyzk2833085@163.com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邹碧琦
联系电话:2873086
电子邮箱:yiliaok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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