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单位,中区直驻邕单位、驻邕部队: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01号)和广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医考办〔2018〕1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南宁市考点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详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20日24时,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报名,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现场审核时间
2018年1月27日—2月9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现场审核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7楼)。
(四)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严格按《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提供。为提高审核效率,所需材料请按清单的顺序排列好,确认材料中由单位审核的复印件必须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名。
(五)现场审核工作安排
为做好现场审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委属各单位和驻邕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1.1月29日-31日审核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城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
2.2月1日-5日审核单位:各县卫生计生局
(1)2月1日:隆安县、马山县卫生计生局;
(2)2月2日:宾阳县、上林县卫生计生局;
(3)2月5日:横县卫生计生局;
3.2月6日-8日审核单位:中区直驻邕单位、驻邕部队
4.2月9日:各单位补送材料、考点审核报考数据。
三、缴费方式
广西考区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考区审核通过后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费,缴费时间为3月下旬至4月上旬,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
2018年6月9日-6月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
1.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8年8月25日和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6.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18年8月25日17:00-18:00。
7.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18年8月25日17:00-17:30。
(三)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2018年广西考区开展临床执业医师(110)、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140)和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40)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第二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考试时间如下:
1.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临床执业医师、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8年11月24日和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五、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时通知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要严格审核考生的申报材料,对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为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今年考区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复审,复审时需审核本次报考学历的毕业证原件,请各单位收集考生的毕业证原件,同时填写《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学历信息表》,现场审核时提交纸质版一份。
(三)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报名和考试,属无效证件的(如过期),不能进行现场审核和参加考试。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编码、毕业院校、学历、学制、专业、试用机构名称等)应真实、准确、有效,所填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管理,务必认真填写,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五)申请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报考条件,且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或试用。
(六)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条件,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或试用。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无效。
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电话:0771-2630909、2613923。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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