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缴费工资,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8]1659号)执行标准,确定为执业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费用每人200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学综合笔试费用每人1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实践技能考试通过人员名单》中考生的医学综合笔试费用代收工作,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负责辖区内村卫生站考生的费用代收工作。
二、各单位按《实践技能考试通过人员名单》收取医学综合笔试费用存入本单位账户后再转入我局账户,并将存款凭证上交至我局财务股;其他考生直接将本人的医学综合笔试费用存入我局账户,并将现金存款凭证上交我局财务股。
三、本轮缴费工作截止于2019年7月22日,请严格把握时间节点,逾期责任自负。
四、兴宁市卫生健康局账户:开户行--工商银行兴宁支行;户名--兴宁市卫生健康局;账号--2007002109100000363。
五、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局医政医管股:0753-3326832。
兴宁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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