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考点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防疫须知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的考生,请于8月21日、22日、23日在报名考点参加医学综合考试。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全体考生遵守执行。
一、考试须知
(一)注意事项
01、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件)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右上角。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02、禁止携带书籍、纸张、文具、笔记、涂改用品、报刊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和录像设备)、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禁止吸烟。
03、考生入场后,应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与考试机显示的信息是否一致,如有误请立即报告监考人员。
0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试机故障等问题应向监考人员举手报告。
05、考生必须自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禁止偷看、抄袭他人试题答案,严禁冒名替考。
06、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卷,人机对话考试系统会自动收卷。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场,不得再次进入考场或在附近逗留、谈论。
(二)诚信考试
01、考试期间,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如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进入考试区域,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02、对违纪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一是一般违纪情况上报考场负责人,研究后现场给予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至本人工作单位。二是严重违纪(替考、电子作弊)情况,上报省卫健委医考办,研究后给予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至本人工作单位。
二、防疫须知
(一)减少外出
建议考生近期减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会、勤洗手,合理安排食宿,注意安全和个人防护。考生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者体温≥37.3℃的,请及时做好就医、检测,做好防护工作。考试当天体温低于37.3℃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二)异地考生提前安排出行
考试基地之外的考生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安排赴考出行时间,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饮食等方面的安全。
(三)健康码查验
考生入场时必须出示健康码(绿码)、身份证、准考证,佩戴口罩、乳胶手套,检测体温,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应于8月11日后从“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医师资格考试(甘肃考区)考生健康旅居申报及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携带《承诺书》参加考试并统一交给考场工作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服从安排
考生在考试期间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考生入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聚集;考试期间,在考室内及候考区内考生座位间隔具有一定的距离;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室及考场,避免聚集。
(五)特殊情形的考生
从新疆乌鲁木齐、辽宁大连等疫情高风险地区进入甘肃省境内的考生,需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提供两次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从新疆乌鲁木齐、辽宁大连等疫情中风险地区等进入甘肃省境内的,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并需居家健康观测14天;从低风险区进入甘肃省境内的,需要提供健康码(绿码)。因集中隔离期未满,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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