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各镇(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局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6年01号)相关要求,2016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为2016年3月21日-3月29日24: 00。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及时通知本单位考生在上述时间通过全国体检网(http://www.med126.com/wsj//)进行网上报名。未在上述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将不接受对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的审查。各镇(园)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镇医院等卫生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相关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的社会诊所、卫生所、卫生站、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并组织相关考生网上报名。
2.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国家体检网(http://www.med126.com/wsj//)报名页面“考试公告”和“重要通知”栏目中的相关政策、规定和通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报名。从2016年起,国家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对符合条件人员信息的修改。
3.考生网上报名时,考生姓名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毕业学校名称、毕业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应与毕业证完全一致,试行单位名称、注册号等相关信息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学教育|网一致。具有多种文凭的考生,应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附件1)的要求,持有效文凭进行网上报名。
4.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要求是最近2年拍摄的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片的规格。照片必须清晰不失真,符合网上报名照片的相关要求。
5.为保证现场报名顺利进行,报考高等院校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请提前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医学教育的考生,请提前准备好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报名学历为分段培养学历的考生应附广东省教育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学历)原件或《学历证书鉴定证明》(中等专业学校学历)原件。
6.接到省体检办相关通知后,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备案的,考生在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最终材料以省体检办正式文件要求为准),请相关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1.试用期内未变更试用期单位的,由试用期单位书面说明未备案的原因,同时提交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试用期单位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社保缴纳单位应与试用期单位一致;
2.试用期内变更试用单位,并已报原试用单位备案(省内流动)的,除在原试用单位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我的信息页)外,还应提交现试用单位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为考生缴纳社保的原始凭证,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
3.试用期内变更见习单位的,原见习单位为省外医疗机构的,现见习单位原凭证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