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计局,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根据《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号文件要求,现将牡丹江考点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牡丹江考点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1-4月15日8:00-17:00(各单位具体报名时间表见附件)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医学综合笔试时间:全国统考时间由医学全在线收集整理。
临床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和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牙科和公共卫生类别的所有执业助理医师将参加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4日上午8: 00至10: 00,上午10: 20至12: 20。
口腔类和公共卫生类执业医师全部参加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5日上午8:00-10:00,上午10:20-12:20;下午14: 00-16: 00,16: 20-18: 20。
医学助理医师加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下午17: 00-17: 30。
执业医师加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17:00-18:00。
短期体检(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2016年9月24日下午17: 00-17: 30。
二、报名资格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报考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到户籍所在地考试中心办公室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审判机构跨省市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可由审判机构推荐,到审判机构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审判机构的资格证书在申请当年有效。
(二)考生照片牡丹江考点对照片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数码照片规格与2015年相同。
(3)参加公共卫生类和军医类考试的考生统一在农垦总局考点。已在网上报名参加2016年公共卫生类和军队医学类考试的考生,到农垦总局考点提交材料并现场确认。公共卫生类和军队医学类考试现场确认时间:3月31日、4月1日、5日、6日,并在农垦总局考点公布医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邮箱:nongkenkaoshi@163.com,密码:nk123456,考点联系人:孙晓玲(0451-55198120,55196263)。站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街175号医学全在线。
(4)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2016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考生实施附加专业内容考试。附加专业内容考试相关政策要求与2015年一致。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附加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从事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科的在职证明。各报考人员应按政策要求严格审查资格,并对加试考生进行统计,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表》备注栏注明“加试”字样。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由报考人员统一提交至考点。现场资格审查时,
(6)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各类)必须附有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其中,2002年以后取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打印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打印的电子成绩单有效期至5月底);凡不能网上出具学历证明的考生(中医硕士及确有专长者除外),请到省教育厅下属的“黑龙江省大中专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证明,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提交申请材料时无法在教育部门完成学历认证,请提交录取通知书。
如果不能及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以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至5月底)。考生在签署承诺书实际技能测试前,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7)其他说明。
1.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综合医学笔试时间(8月31日)。
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报考单位应与注册地点相同。如曾变更过执业地点,换发过《医师执业证书》,请到区、县卫计局或市行政审批中心卫计委窗口开具首次注册时间证明(电脑截图)。
3、统招专科升本科,所学医学专业保持相同的,可以以本科学历作为报名学历依据,但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4、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还需提供带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
5、个体诊所(不含口腔类)不具备培养住院医师资格,不能作为医师考试试用单位。其他一级医疗机构,如各类门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请根据本单位规模和开设的诊疗科目,客观、真实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各单位一经查实出具虚假证明,取消下一年度报考资格。试用单位应具备考生报考类别的科室。
6、1.5年回读班,需提交第一学历,同时两个毕业证书专业一致,并且第一学历毕业时间在1.5年回读班入学时间之前;村村大学生,需提交入学合同,入学合同为固定格式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要提供第一学历学历认证报告。
8、3+2初中起点的考生需提供中专毕业证和大专毕业证,提供大专学历认证,若不能提供大专学历认证的请考生就读的院校或教育部门出具相应的材料证明。
9、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将考生报名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各单位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必须告知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具体提交材料内容详见附件1.
2、对于以我省中专院校为报考学历、专升本、3+2初中起点、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村村大学生的考生信息排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表》同报考级别类别的末尾,按照报考学校(第一排序条件)、入学时间(第二排序条件)进行排序,并在备注栏中加注“本省中专”、“专升本”、“3+2”、“初中起点5年制”、“村村大学生”字样。
3、试用机构在牡丹江市范围内的考生必须通过试用机构统一报名,不受理补报和个人报名。试用机构要严格审核考生各类报名资料,确保一次性提交齐全。
4、材料放于牛皮纸袋中,重点部位用胶带加固(因牛皮纸袋破损造成的材料遗失,后果自负),各报考单位统一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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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资格审核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2、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
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5、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承诺书
6、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