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通知已经发布,现由医学在线编辑整理。希望编辑的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考区关于201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计字〔2018〕1号)要求,为确保我区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2月5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36000。
(2)地点:昌平区卫生计生委一楼。
二。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为准。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到考试中心进行审核:
(1)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申请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在此表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不在用人单位的,应同时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专用章。
(2)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毕业证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必要时提交省教育厅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4)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申请行医的助理医师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见附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A4纸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六)执业助理医师,除携带上述证书外,还须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七)中医教师或专业人员报考医师资格考试,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8)两张2寸6个月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9)以当年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当年研究生毕业证书(包括姓名、专业、学位类别、毕业时间等。)现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也必须提交。
(十)2018年开展农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和考试将与常规医师资格考试一并进行。考试要求一致,按《国家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韩毅〔2016〕226号)执行。
(11)2018年继续开展临床执业医师和儿科考生院前急救岗位附加专业内容考试。附加专业内容考试相关政策按《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15〕5号)要求执行。
第三,考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考试费标准,考试费将和往年一样在网上收取。现场确认后,及时缴纳考试费。逾期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将不再受理2017年及以后考生因个人信息错误而申请的信息修改。
(2)昌平区卫计委负责昌平区考点考生的现场审核,并接受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考生资格的复审。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错误信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综合笔试I的报名资格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