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机构: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已经开始。为按时完成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市卫健委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2月4日-2月14日。具体安排如下:
2月4日上午:市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院、市九院(弓长岭区中心医院)、中铁十九局医院;
2月4日下午:辽阳廖化医院、四院、五院、传染病医院、结核病医院;
2月5日上午:中心医院、二院、三院、新城医院;
2月5日下午:陆军第七十九军医院、辽阳慈善医院、唐河疗养院、军队和武警医疗机构、其他卫生机构等。
2月6日上午:辽阳市糖尿病医院、辽阳市妇产医院(含文圣区中心医院)、辽阳市康复医院(含太子河区医院)、辽阳市肿瘤医院、辽阳弘康中医医院、辽阳市骨科医院等市卫健委直接管理的一级医疗机构;
2月6日下午: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弓长岭区;
2月7日上午:白塔区;
2月7日下午:灯塔市;
2月10日上午:辽阳县城;
2月11日-14日处理遗留问题,全市现场审核报名截止。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及排序要求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
注:考生网上报名由所在院校自行打印。各单位要逐一核对登记表上的信息是否正确,及时更正修改,确保不出差错。您必须签名,并在登记表上需要签名的栏中填写签名日期。如果报名表上的照片与本人身份证上的照片明显不一致或者照片背景不是白色的,需要重新上传照片。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清晰可见)
军人考生身份证明:解放军、公安部所属边防、消防人员现役军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一级士官、二级士官等)。)和学生卡。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无论是否有往年报名,都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毕业证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否则,如果户口本上标注了注册姓名,可以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证明。
毕业证遗失,由考生本人写遗失说明,单位加盖公章。毕业学校出具学历证明,提供学籍档案。
《辽宁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以及由传统医学教师和具有传统医学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提供的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注:考生自行在Xuexin.com上下载打印,有效期需延长至6月1日。以下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和往届学生(1991年后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者),包括研究生、普通大专、成人大专、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文凭考试等。
1991年以前毕业的本科、专科考生和不能提供电子报名表的中专考生,只需提供以前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或学籍档案作为佐证。国外学历需要提交给t
试用期从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8月20日,必须是一年。各单位会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填写具体日期。
2019年毕业的考生需要填写两张表格,一张是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另一张是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20日。这两个日期必须累计一年。
2)现役军人必须持有所在部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证明,并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考核证明。
3)试用期考核证明当年有效,不允许缺席或涂改。不允许任何人签字,公章必须是单位公章(人事部、医务部、财务部印章无效)。
4)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出具各机构的试用期考核证明,累计满一年。
8.《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 1份副本(附表4)
注:2019年毕业的考生只需填写并签字确认即可。
9.《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1份副本(附表5)
注:鉴定意见栏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考试资格(仅限报考助理医师为执业医师的考生)。
工作时间起止于《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第一次报名时间至2020年8月20日前。
,注意大专考生至少要满2年,中专考生满5年,时间精确计算到“日”。此类考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报考单位必须是《医师执业证书》上所注册的单位(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导致末次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或有首次注册记录的执业证书原件)。
10、《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注:副本上没有的诊疗科目不允许报考相关专业(中医类别的中医与中西医结合科目视为一类,可通用。村卫生室无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科目的也可以报名)。副本复印件每人一份。
11、提供军队医院对外有偿服务证明复印件一份
注:在部队医院报考的非现役军人需提供此证明材料,其他考生无需提供。
三、规范与要求
1、申报单位递交本机构或本辖区考生汇总表一份(附表六)
2、所有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按照上述顺序排列,所有材料用标准厚牛皮纸档案袋分装,不要用订书器装订,档案袋上标明报考类别、报考单位或县(市)区名称及袋内原件材料的名称。毕业证原件等材料散装在档案袋内,不需装订。
四、报名地点、联系人
地点:辽阳市卫生健康委(文圣区河东新城新城路9号,市政府北塔楼9楼929室、931室)
联系人:沈小娟(临床、口腔、公卫)、王忠强(中医)
联系电话:2123639(医政科)
2144500(中医科)
附表一
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
我以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 医生确是我单位在岗职工,我单位同意其报考 年医师资格考试,同时保证其所提供的学历证明真实、有效。以上保证及证明如有虚假,我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考生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
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 否
考生签字:
附表三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件 有效期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
试用起止 时 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
附表四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20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表五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本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有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
附表六
2020年西医(中医)类别医师考试报名表 | ||||||
单位名称(公章): | ||||||
序号 | 考试类别代码 | 姓名 | 报名单位 | 考生联系电话 | 备注 | |
合计: 人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制卷时间: 年 月 日 |
注:(考试类别代码)执业医师110、执业助理医师210、口腔执业医师120、口腔助理医师220、公卫执业医师130、中医执业医师140、中西医执业医师150、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340、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40、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250、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440、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