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医学全在线整理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 第01号)要求,现将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24时,逾期不予补报。请各位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初审单位自行安排并通知考生。建议考生尽早审核。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20年6月10日—6月29日,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四)医学综合考试(计算机化考试)时间: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1日下午15:35—16:05。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2:05。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1:35。
二、报名资格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参加齐齐哈尔考点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请考生诚信报考,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单位报名资格,报名点全市通报批评。
注: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试用结束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综合考试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原农垦、森工、公共卫生、军事医学考生:今年原农垦、森工、公共卫生、军事医学考生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考点报名。
(三)大兴安岭地区考生选择齐齐哈尔考点报名。大兴安岭地区考生材料由大兴安岭行署卫生健康委负责收齐整理,集中报齐齐哈尔考点进行审核。
(四)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2020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0年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六)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2020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
(七)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各初审单位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根据通知单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八)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4月末)。
由于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对于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http://61.167.33.91:9080/byzcxtz/网址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对于无法提供上述2种证明材料的考生由所在医疗机构出具《考生身份、学历情况证明保证书》。
(九)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