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9年第01号公告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2019年第2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med126.com/wsj/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自2019年起,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2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报名点通知。
二、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med126.com/wsj//;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二)2019年继续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三)2019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110类别)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的内容考试。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加试考试。报考加试专业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考生为目前在院前急救(120急救工作人员)和儿科岗位的工作人员,如已取得助理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需执业范围已注册急救医学专业或儿科专业;
2.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考生加试申请表,已取得助理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还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
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9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十一)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启用2019年版考试大纲,中医类别考试大纲不变。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的时间为准。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1.纸笔考试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