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审核及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医学全在线编辑为大家整理了官方文件,原文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3号)安排,结合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降低人员聚集所带来的感染风险,经医师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办公室研究决定,2021年河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采取线上审核模式,现将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考生:
请于2021年1月25日-2月8日,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http://www.med126.com/wsj/)考生服务系统,按照《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附件)步骤,激活国家医学考试(河北)考生服务系统,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材料上传提交后无法修改,逾期未上传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考生需在系统内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2020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1年仍需进行网上报名,方可参加2021年的医学综合考试。
考点将于2021年1月25日—2月8日进行线上审核,审核人员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法律法规开展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意见将以短信的方式推送或关注系统内消息通知(见附件图11)。如果报名信息有问题,请考生及时联系考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信息修改;如果上传材料有问题,请考生按要求重新上传材料;如果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均无问题,考点审核通过后,考区将进行报名资格复审。
对审核中发现“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版)》,作出“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取消自下一年度起两年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各考点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石家庄:0311-67502380邯郸:0310-3965290
保定:0312-5977583唐山:0315-5262980
邢台:0319-5215886衡水:0318-5238369
沧州:0317-2172606廊坊:0316-2206365
张家口:0313-2060139秦皇岛:0335-3611764
承德:0314-2153123省直:0311-85989585
二、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
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上传材料与地方考生一致。
现役军人在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时需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及材料上传有关要求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9年8月20日前注册(含8月20日),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6年8月20日前注册(含8月20日),方可报考2021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期间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需上传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二)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要求,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和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合格后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
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专业、注册年限等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试用机构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个人诊所的不符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三)除军队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外,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或单位红头文件证明。
(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执业地点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签名章,缺一不可)。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满考核证明》即可。
2020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