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及国家医学考考试中心、湖北省医学考试中心的统一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结合武汉市的实际,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考发〔2014〕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月21日24时。
2、试用期申报。湖北省今年已启用线上网络方式进行试用期考核证明申报,考生报名前,务必先进行试用期申报,需提供当年试用期满一年(试用期截止时间:应届毕业生2020年8月20日,其他考生2020年1月31日)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机构对考生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并确认。凡湖北平台内无试用信息的考生无法完成报名环节也不能参加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申报内容及步骤请登录(http://www.hbwsrc.cn/news/show-1328.html)。
3、两网报名。考生须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med126.com/wsj/)进行报名。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军队考生须使用身份证报名),所填信息、提供的照片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管理,须如实认真填写。
4、上传相关资料。国网完善信息后,考区选择“湖北”后提交报考信息,直接链入湖北考区医师资格个人申报平台,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彩色扫描件,完成网上操作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未在省网上传相关证件或证件要求不符的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历史考生,仅需上传试用期考核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从2017 年起,在现场确认成功,并签字后,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三、试用期考核证明
考生和试用机构需及时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端口,考生填报相关信息后,试用机构审核通过后上报。单位依据审核提示,对考生当前试用机构和其他试用机构试用期内容均进行审核。
考生需提前了解本单位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号等信息,如实填写试用期相关信息。对于有两个及以上试用单位的,除填写当前试用机构信息外,还需分3种情况区别填写其他试用机构的相关信息:一是属于我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其他试用机构,按照当前试用机构单位方式填写,信息效验显示正确即申报成功;二是属于我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其他试用机构,但填写信息比对错误,仍还需上传机构盖章版《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材料信息,否则无法申报。三是为外省医疗机构或无法进行系统注册的单位,必须上传其他试用机构盖章版《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材料信息,否则无法申报。具体情况参照下图;
港澳台居民除完成试用期申报外,还需提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现申请审核表》;外籍人员还需提供《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现申请审核表》等材料。
四、学历认证
1.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学信网验证报告。
2.中专学历,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中职学历查询证明》或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2015年12月31日前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依然有效。2015年12月31日以后由武汉市教育局出具的学历证明有效。
原则上不受理外省中专学历报考。
3.非大陆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所在国家管理部门或教育机构证明该专业在其国家可以报考医师资格的资质证明。
五、网上缴费
湖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实现网上缴费,考试费用缴纳分3 个批次进行。
1.实践技能考试费用上缴(1 月9 日~2 月17 日):考生完成国网和省网报名后,按省网提示完成实践技能考试费用缴纳,未按时完成费用缴纳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审核未通过考生,费用原渠道退回。
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49 元/人;口腔类、公卫类别289 元/人;中医类别247 元/人。2019 年在我省参加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并通过的考生,实践技能成绩两年有效,报考参加2020 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可不参加实践技能考试,且无需上缴实践技能考试费用。未按时完成综合笔试费用上缴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2.综合笔试费用上缴: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技能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考生(含2019 年通过技能考试的考生)需按时完成综合笔试费用上缴(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