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石景山区)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通知已发布。全在线医学编辑整理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石景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审核时间
2020年5月14日-15日(周四-周五))上午9:30—11:30。
三、审核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大厅(体育场南路6号1号楼)。
四。现场审核和确认所需的信息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本通知书“工作单位名称”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近6个月个人jpg格式的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此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认证,不可替换)。现场确认需两张两寸同底照片;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位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有学士学位和大专文凭的考生);
5.《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由考生所在的审判机构出具一年以上的证明(审判机构涉及多个单位的,多个单位必须同时出具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必须由单位盖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判机构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需加盖公章;
7.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除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外,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涉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9.2020年报考研究生的考生,同时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和《在读研究生证明》;
10.参加短期医学测试的考生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和儿科);
11.考生(现役军人、研究生、港澳台、外籍考生除外)须提供与初审院校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原件。
五、工作要求
1.前往现场审核的考生需提前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核实“北京健康宝”信息,测量体温,消毒双手等。
2.考生应按要求在指定区域等候,相互保持1m以上的距离;
3.不戴口罩、拒绝参加体温测试、拒绝出示“北京健康宝”信息的考生,有权拒绝其进入。
六、特别提示
1.请考生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按时在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2.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信息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电话:8860512659904808
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委员会
2020年5月8日